南寧一女子買房發(fā)癡!交購房定金后無法貸款 想退錢卻被拒絕
時間:2022-11-20 16:58 來源:極目新聞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南寧一女子買房發(fā)癡!交購房定金后無法貸款 想退錢卻被拒絕
一個月前,20歲的黃女士看中了南寧市陽光城大唐世家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后因不能貸款,黃女士想退定金遭拒,于是她將開發(fā)商訴至南寧市良慶區(qū)人民法院。
黃女士介紹,今年10月8日,她沒有查過自己的征信和流水,也沒有仔細看認購書內(nèi)容,就在涉事樓盤簽字付了5000元定金。
▲黃女士簽訂的認購書。受訪者供圖
次日,銷售人員謝先生通過微信聯(lián)系黃女士,表示簽訂的認購書上房號有誤,需重新簽訂,黃女士確認后,雙方進行了“微信簽訂”,但認購書上未顯示指定某家銀行貸款。
▲10月9日,謝先生在微信上告訴黃女士簽訂的認購書上房號有誤。受訪者供圖
10月10日,黃女士得知自己無法在開發(fā)商指定的銀行辦理貸款,無奈之下要求退定金。
“我是第一次買房,不懂貸款需要銀行卡里有6個月以上的流水,以為微信每個月有大額資金流動也可以。當時銷售人員口頭 ,如果因征信或流水問題導致無法貸款可以退定金,但后來銷售人員只承認說過征信不通過可以退款。”
因多次與銷售人員、開發(fā)商溝通未果,11月3日,黃女士向南寧市良慶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月9日,記者聯(lián)系上銷售人員謝先生,他表示,購房之前他們都會問客戶征信和流水有沒有問題,說過征信不通過可退定金。
11月10日,記者聯(lián)系到開發(fā)商廣西唐耀投資有限公司,針對“指定銀行貸款”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開發(fā)商只與一家銀行有合作。
11月19日,黃女士表示,她已到售樓部簽訂《退款申請審批表》,開發(fā)商 按照流程2個月內(nèi)到賬。
南國法援趙修望律師提醒購房者:購房前應認真看清合同、審查合同;不輕易聽信任何口頭 ;提前查詢自己的流水,向銀行了解買房貸款政策,預測貸款能力;保留好相關(guān)的證據(jù),包括開發(fā)商的 書、橫幅、網(wǎng)絡宣傳等所有資料,方便的話最好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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