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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遠嫁日本失聯(lián)!丈夫有家暴史 其母賣菜攢路費
時間:2024-12-11 15:50   來源:極目新聞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女子遠嫁日本失聯(lián)!丈夫有家暴史 其母賣菜攢路費

  據《第一現(xiàn)場》報道,12月10日,湖南華容居民黃女士向記者求助稱,自己的女兒遠嫁日本已經失聯(lián)1年8個月,期間音訊全無。

  報道截圖(圖片來源:《生活幫》)
 
  報道稱,黃女士的女兒向曉芳現(xiàn)年42歲,2011年嫁往日本并育有一子,自2023年8月與母親視像通話后便失聯(lián)。黃女士表示,女兒電話不接,社交媒體也沒有更新動態(tài)。最后一次聯(lián)系時,向女士提到自己遭到了日本丈夫的家暴,并被要求支付房租。
 
  黃女士還提到,自己78歲的父親年初時腦梗發(fā)作,想盡早再見女兒一面。此前,黃女士還曾透露,女兒向曉芳是在日本的一間便利店工作,與丈夫分開住在不同樓層。
 
  目前,黃女士正通過賣菜來攢錢籌集路費,并計劃前往日本接回女兒。接受采訪時,黃女士憂心忡忡地喊話:“你快回來,別被他打死!”
 
  對此情況,記者已向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反饋相關情況。
 
  據了解,日本目前實施的“防止配偶實施暴力及保護被害者相關法律”(簡稱“DV防止法”)于2001年4月13日通過,并于同年10月開始實施。該法規(guī)定,日本各都道府縣需設立防止家庭暴力的相關咨詢機構。該咨詢機構與當地警方及福利支援機構相互合作,為受害者提供保護。
 
  法律規(guī)定,一旦咨詢機構或警方確認受害者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則可以要求施暴者6個月內不得靠近受害人工作、休息的地方。6個月內不得給受害人撥打騷擾電話、發(fā)騷擾郵件、寄送危險物品,或對受害人進行任何名譽或精神上的攻擊。同時,該法還設有一種驅逐命令,規(guī)定受害人離家后的兩個月內,如果回家取行李或物品,施暴者不得待在家中。
 
  2023年的修正案草案把保護令有效期從半年延長至一年,并強化罰則。如果施暴者違反保護令,處罰將從現(xiàn)行的一年以下監(jiān)禁或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13萬元)以下罰金,調整為兩年以下監(jiān)禁或200萬日元(人民幣10.26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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