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采伐林木時,將免除作業(yè)區(qū)更新驗收,并允許拍賣采伐權。近日,省政府下發(fā)《關于批轉林業(yè)廳關于“十三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進一步簡化采伐審批流程、放活商品林采伐政策,并分解2016年至2020年間各市州林木年采伐限額。
伴隨著集體林權改革的深化,《通知》在商品林采伐的審批方式、指標分配和權限處置上也作出相應調整。我省將取消采伐作業(yè)區(qū)更新驗收制度;林農(nóng)、專合組織或家庭林場均可申請采伐指標,鼓勵同一行政村的采伐指標聯(lián)戶使用;允許林農(nóng)拍賣采伐權,并可自主決定經(jīng)濟林、薪炭林、非林地上的用材林的采伐年限和采伐方式。
根據(jù)《通知》,2016年至2020年間,涼山州獲得年采伐限額最多,為193.3萬立方米。其次是甘孜州和樂山市,分別達到171萬立方米和149.9萬立方米。
省林業(yè)廳資源處相關負責人解釋,涼山州和甘孜州分別是全省第一、第二大林區(qū),也是我省退耕還林最早和最集中的區(qū)域,林木已進入成熟期,而林木是當?shù)剞r(nóng)牧民的主要燃料和增收來源。樂山市則因為集中了全省四成以上的板材加工、家具和造紙企業(yè),“工業(yè)用材林采伐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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