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消息,使用過蘋果公司的各種智能設備的用戶都知道,要想使用各種應用軟件只能通過App Store實現(xiàn)。但是這樣單獨的應用購買渠道可能涉嫌壟斷。日前蘋果公司就因此被起訴。
蘋果又一次站在了法庭上,這一次是因為壟斷,因為蘋果嚴格限制所有的應用都只能通過自家的應用商店App Store,而不能通過第三方渠道購買。根據(jù)彭博社的報道,由于蘋果的行為限制了應用的價格,消費者可以對此發(fā)起訴訟。
聽起來是不是很熟悉?因為這場訴訟要一直追溯到2011年。蘋果稱,自己并不直接向消費者銷售軟件,它只是為開發(fā)者提供“店面”,并抽取30%的提成。
不過美國的上訴法院并不這么認為:蘋果的類比并不能讓人信服,在這件案子里,第三方的iPhone應用開發(fā)者并沒有自己的“商店”。
目前,這件訴訟案涵蓋了2007年——2013年購買的應用。用戶代理律師Mark Rifkin稱,他將爭取更多在這個時間段里在App Store購買過應用的人,以發(fā)起集體訴訟。彭博社預計,如果蘋果敗訴,將不得不支付數(shù)億美元的賠償金。Rifkin說,如果法院站在用戶這一邊,那么蘋果必須允許用戶從任何他們希望的渠道購買應用,而這將會降低應用的價格。不過,第三方渠道往往也存在惡意軟件的風險,這樣反而可能會危及用戶的隱私和安全。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sanmule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