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查處公用企業(yè)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案件121件
時間:2016-12-01 14:42 來源:四川在線 責任編輯:毛青青
今年4月至10月,針對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殯葬等公用企業(yè)濫收費用、附件不合理交易條件、設置行業(yè)壁壘、排除限制競爭等違法行為,省工商局組織開展了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行動。12月1日記者獲悉,全省工商和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共立案查處案件121件,案值3304.039萬元。
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在專項執(zhí)法行動中因地制宜重點突破1至2個行業(yè)領域,確!熬珳蚀驌簟保瑖栏駡(zhí)行“一線一核,一案一查”,積極排查案源線索,查處一批典型案件。行動中,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城市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主動對接省工商局就整治行動相關情況開展座談交流。省工商局競爭執(zhí)法處對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2900余人進行視頻培訓,宣傳普及《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遂寧市工商局組織華潤萬通燃氣、公交公司、殯葬等15家公用企業(yè)負責人參加座談會;自貢市工商局向供電、供水、供氣、公共交通、有線電視網絡等8家公用企業(yè)通報了前期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及時指出問題,要求限期整改。
行動期間,省工商局及時解決各地在查處個案時遇到的法律障礙等問題,8月下旬組織部分市、州工商局召開公用企業(yè)集中整治行動典型案件分析會,交流經驗做法,分析典型案例,幫助基層釋難解惑。10月下旬,省工商局組織眉山、廣安、達州等地就商業(yè)銀行轉嫁成本系列案件進行專題研究,圍繞案件事實、違法定性、適用法律等方面進行研究,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疑案難案。達州市工商局查處某天然氣公司和某水務集團公司限制競爭案,雅安市工商局查處某天然氣公司強制收取用戶以普通氣表更換智能電表費用案,德陽市工商局督促公墓經營方修訂含有霸王條款的《墓位使用合同》等案件。
通過開展此次專項行動,規(guī)范了公用企業(yè)經營行為,促進民生改善、市場開放,進一步維護老百姓合法權益。全省各級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敦促供水、供電、供氣企業(yè)和銀行等行業(yè)共向用戶退還以“保證金”、“預存費用”、“換表費”等名義違規(guī)收取費用3300余萬元,取消了“違約金”、“滯納金”等不合理收費420余萬元,為消費者和企業(yè)減少預期支出費用15700余萬元。(記者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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