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女子認為是三金和錢款是男子主動贈與,不算彩禮,自己是被迫分手,不予退還。于是男子就把女方起訴到法院。法院方面審理后判定,男子支付給女方的三金和錢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條件的贈與,是屬彩禮的一種,女子應當退還。
有人認為,網(wǎng)聊幾天,見面就同居,都是人才!一開始,這個男人就有點不安好心。以結婚為借口同居在一起,但同居僅4天后,就提出分手了,真是空手套白狼。女孩子不要輕易相信一個人,一定要自重!不然,就會像這個女子一樣,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金錢不是婚姻的保證,對彼此間情感的重視及付出,才是衡量是否能夠結婚的標準。這件事中男女雙方網(wǎng)絡相識,在短短的見面幾天后,就開始同居,甚至給付彩禮商量結婚事宜,這么短的時間還沒互相了解,簡直是太草率了。結婚一定要建立在,彼此之間互相了解的基礎上。同居后不意味著一定會結婚,對此,雙方應該要有一個清醒的認知。
有網(wǎng)友稱,這是白嫖嗎?男方主動提出分手,再要彩禮,就要付出經(jīng)濟補償,總不能白嫖吧?有的人匆匆住在一起,想吃大餐卻不想花時間!不同居永遠找不出問題。當然不建議這么快就同居。至少在互相了解后,有了感情基礎再同居,再領證?简灮橐霭閭H是需要磨合,需要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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