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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公眾場合吸煙上法制節(jié)目 涉事餐館被調查
時間:2016-05-07 23:18   來源:鳳凰網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文章公眾場合吸煙上法制節(jié)目 涉事餐館被調查

  日前,據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節(jié)目報道,演員文章在一家火鍋店禁止吸煙的包廂吸煙,導致涉事餐館被調查。記者就此連線文章經紀人,對方當時表示并不知道此事,但明確表示:“在禁止吸煙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煙。”
文章公共場所吸煙
 
  據節(jié)目報道,文章和友人在北京朝陽區(qū)一家火鍋店聚餐,并在禁止吸煙的房間里邊吸煙邊與友人交談,在長達半分鐘的視頻中,并沒有服務人員過來阻止。據悉,自2015年6月1日起,北京公共場合禁止吸煙,餐館也有責任進行勸導和制止。隨后5月6日上午11點,朝陽區(qū)衛(wèi)生監(jiān)督所的執(zhí)法隊員來到了這家位于將臺路附近的火鍋店進行調查。
 
  據悉,這家火鍋店并不大,在門口就有為客人準備的吸煙區(qū),對于演員文章在店內包廂里吸煙一事,火鍋店服務員表示:“當時沒看到,看到的話我們肯定會及時阻止,每桌客人都是一樣的。”該服務員還表示,進到包廂時聞到煙味,還問文章是不是吸煙了,并提醒他不能抽煙。
 
  《法治進行時》記者還連線文章經紀人,對方表示并不知道此事,但表示:“在禁止吸煙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煙啊”,并稱“我先看一下視頻好嗎?我現在在拍戲現場。”
 
  據悉,按照相關規(guī)定,餐館服務人員發(fā)現客人在公共場所吸煙,應該及時制止,對于不聽勸阻的客人,可以進行50到200元的罰款。在采訪過程中,該火鍋店服務人員表示,對于不聽勸阻的客人,他們也很無奈。另外,當天衛(wèi)生執(zhí)法人員對這家火鍋店開具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落實控煙條例,并立即整改,同時責令餐館負責人到衛(wèi)生行政部門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并將面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金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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