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記者從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2013年起,公積金賬戶資金可償還公積金貸款。
據(jù)了解,為了減輕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還款負擔(dān),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推出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新業(yè)務(wù)。明年起,每年集中提取一次個人公積金,直接對沖個人公積金貸款,屆時,以郵寄還款對賬單方式告知公積金貸款職工調(diào)整后的還款余額。目前,市管理中心正積極做好業(yè)務(wù)系統(tǒng)升級籌備工作,具體提取細則即將出臺。
新業(yè)務(wù)推出后,申請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的職工,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大于公積金貸款本金時,可以申請使用公積金賬戶資金償還公積金貸款,另外,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和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時,須保留三個月的公積金繳存余額。
譬如,張先生辦理了公積金賬戶,并使用了公積金貸款,每個月房貸2000元,每個月存公積金賬戶1500元,此政策執(zhí)行之前,公積金賬戶被凍結(jié)余額無法使用,新政策推出之后,公積金將把張先生公積金賬戶內(nèi)資金對沖公積金貸款,并計算出新的還款額度。
政策執(zhí)行之前,郵寄的還款賬單上只有余額,而新政策之后,郵寄的賬單上會詳細地列出貸款額度、對沖資金、剩余額度以及新的月供額度。(記者 馬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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