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潔潘粵明昔日恩愛,今日翻臉。
潘粵明告董潔經(jīng)紀人任佳鶯名譽侵權案,昨天上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潘粵明稱,任佳鶯稱自己“嗜賭”、“粗暴”、“欠債”等,嚴重損害了自己的藝人形象,要求對方澄清事實并賠禮道歉。法庭上,潘粵明的證人證明從未見過他賭博。其代理人稱,潘董兩人仍未離婚。被告任佳鶯律師否認其是董潔經(jīng)紀人稱只是工作人員。
9時10分,法院宣布開庭,董潔和潘粵明以及任佳鶯均未現(xiàn)身法庭,只是各自委托了代理人代其出庭。
潘粵明訴稱,任佳鶯于2012年10月20日通過新浪微博,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fā)布“聲明”。
“聲明”中對他以第二人稱“你”特指,稱他故意散布關于董潔的傳聞并橫加指責;找記者跟蹤董潔;“嗜賭”、“粗暴”、“欠債”等等。還對他使用謾罵性、侮辱性言語。
潘粵明稱,次日,他即委托律師作出公開澄清,但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有限公司在其出版的《申江服務導報》中,以“董潔指責潘粵明嗜賭、搶房、抹黑老婆……”作為標題整版報道。
內容除了仍稱他“嗜賭成性”、“負債累累”外,還新添“霸占豪宅,不讓兒子進門”等誹謗內容。
在發(fā)布“聲明”的次日,多家媒體對潘粵明做出負面報道,對他本人造成惡劣影響。
潘粵明說,任佳鶯及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所捏造和傳播的內容,使他的公眾形象及社會評價大大降低,并給他造成巨大的心理創(chuàng)傷。
他請求法院判令任佳鶯停止侵害行為、刪除在新浪微博及相關網(wǎng)站上侵害其名譽權的內容,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請求判令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公開澄清事實,消除影響;判令雙方在新浪網(wǎng)、搜狐網(wǎng)等網(wǎng)絡媒體和《新京報》《新民晚報》等報紙連續(xù)15天向其賠禮道歉。
庭審中,被告之一的任佳鶯一方稱,潘粵明所指責的聲明并非任佳鶯所為。
對于潘粵明指責任佳鶯稱自己“嗜賭”、“粗暴”、“欠債”等,任佳鶯的代理人認為,這是與新聞記者的微博私信交流,不屬于侵權行為,也沒有授意記者進行報道。
法官當庭表示,將傳喚任佳鶯到庭應訴。此案當庭并沒有宣判。
潘粵明的代理人庭后表示,潘粵明和董潔目前還沒離婚。 法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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