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潘粵明與董潔恩愛照片
明星夫妻潘粵明和董潔的婚變風波一直持續(xù)至今。今天上午,潘粵明狀告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名譽侵權一案在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開庭審理。潘粵明是否“嗜賭”成為庭審焦點。
2012年10月,董潔經紀人任佳鶯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在微博中發(fā)表聲明,潘粵明“嗜賭”、“粗暴”、“欠債”,引起媒體關注。針對任佳鶯的聲明,潘粵明隨后在其個人微博上發(fā)表1500多字的回應,稱董潔經紀人任佳鶯侮辱栽贓自己,這些言論已嚴重損害自己名譽。潘粵明與董潔的婚變傳聞被證實。
2012年11月,潘粵明將任佳鶯及對任進行采訪報道的上!渡杲⻊諏蟆飞缬邢薰驹V至朝陽法院,要求任佳鶯刪除微博及相關網站內容,《申江服務導報》公開澄清事實,二被告在網絡和報紙等媒體上連續(xù)十五天向其賠禮道歉。
今天上午大批媒體記者守候在法院門外,但原被告雙方都沒有到庭,而是由各自代理人出庭。庭審中,潘粵明是否“嗜賭”成為原被告爭論的焦點。
針對任佳鶯微博中提到的潘粵明“嗜賭”問題,原告代理人認為被告捏造事實,僅憑網上一張潘粵明在澳門賭場的照片并不能證明潘粵明“嗜賭”。另外,潘粵明的朋友和助理作為證人證明潘粵明平時僅有打麻將、玩牌的愛好。針對原告的說法,被告提供了潘粵明以及其工作人員的護照和電子客票等證據,證明潘粵明在2011年8月在哥本哈根 一家賭場、2012年5月在法國一家賭場賭博。
除此之外,被告任佳鶯代理人認為自己的言論是被媒體轉載的,被轉發(fā)的,并不存在侵權行為。 《申江服務導報》認為自己的報道有新聞源,且報道中的“潘粵明去澳門賭博”、“爭奪豪宅”等內容也是對其他媒體報道的轉載, 并無違法行為。
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此案還在審理中。(記者張蕾 實習記者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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