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肢體殘疾人王金雷在鄭州火車站,因無障礙通道被鎖而誤了火車后,依據《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條例》維權成功。當日,鄭州火車站管委會向王金雷賠禮道歉,并賠償他3000元經濟損失。
8月1日,由國務院制定并頒布的《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條例》正式生效!稐l例》明確規(guī)定:“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對無障礙設施未進行保護或者及時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維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據王金雷介紹,8月6日下午1時,他趕到鄭州火車站,準備乘坐K909次火車趕往重慶市參加一場音樂演出,卻因無障礙通道上了鎖,沒有工作人員來開門,輪椅無法通過而誤了火車。
王金雷拿著手機上搜到的《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條例》,找到鄭州火車站管委會“要個說法”,管委會當即賠禮道歉,賠償他經濟損失3000元,并承諾在1周內將此問題整改到位。
公益律師、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方平表示,平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場所,是殘障人士融入社會生活的關鍵一步,而這些都依賴于完備的無障礙設施。“目前看來,各地無障礙條件仍有欠缺,希望《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條例》的出臺,能督促相關義務主體建設、改造無障礙設施,為殘障人士提供更好的無障礙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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