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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5歲被拐姐姐11歲也成了孤兒 她把人販子送上法庭但家卻永遠回不去了
時間:2024-10-11 20:12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妹妹5歲被拐姐姐11歲也成了孤兒 她把人販子送上法庭但家卻永遠回不去了

  10月11日,余華英再次出現(xiàn)在貴陽中院的法庭上,接受法律的重審。為了利益她拐賣了17名兒童,給12個家庭帶來了無盡的痛苦,在法院判處她死刑后,卻不愿意接受自己應有的結局。



  拐賣17名兒童的人販子余華英

  余華英今年已經63歲,出生于云南的她在20多歲時出門打工,結識了男友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意外懷孕生下一個男孩。沒想到僅僅是因為缺錢,兩人竟然找到中間人,以5000元的價格把孩子賣到了河北。

  這讓她們嘗到了甜頭,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等人在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拐帶多名兒童。她經常尋找到目標后,再在附近租房,和被拐兒童接近,再利用機會把孩子拐賣到河北邯鄲等地。

  2003年之后,余華英洗手不干,回歸到自己家庭,過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如果不是一個關鍵人物的出現(xiàn),或許她的罪惡永遠不會被發(fā)現(xiàn)。

  2021年,時年31歲的楊妞花在河北結婚生子之后,體會到為人父母的不易,更加萌發(fā)了她尋親的渴望。通過各種努力終于找到了自己的姐姐,但當她滿懷期望,準備了一大堆禮物回家探親時,才知道自己父母在自己被拐后不久,父母相繼離世。



  楊妞花被拐前的一家人合影

  刻骨的仇恨讓她不能自已,楊妞花決定行動起來,讓人販子繩之以法,付出應有的代價。于是她想盡辦法找到了中間人,并說服對方找出了人販子的線索,隨后到公安部門報案。

  2022年,余華英被抓,2023年9月18日,法院以余華英涉嫌拐賣11名兒童,構成拐賣兒童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于法院的判決結果,余華英認可所犯罪行,但以量刑過重為由,當庭提出上訴。

  當年11月28日,貴陽中院二審余華英拐賣兒童案,最終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此后檢察機關以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余華英新的犯罪事實,有漏罪沒有處理為由,建議發(fā)回重審。

  被抓前的余華英
 
  時隔近一年,法院重審余華英案時,她參與拐賣的兒童數(shù)量已從之前的11名增加到17名,其中有5對是兄弟或兄妹。參照之前的法院判決,新增加的證據(jù)只會加重對余華英的判決結果,死刑是 結局。
 
  在記者采訪她為什么要堅持上訴時,余華英毫不遮掩地說出了她的目的“不想死!”只是她在喪心病狂拐賣兒童,強行改變了至少17名兒童的人生軌跡,給這些家庭帶來了難以想象的痛苦時,可曾想過自己的行為意味著什么?



  余華英在法庭接受審判

  楊妞花的父母在女兒被拐后,郁郁寡歡,父親39歲就含恨離世,母親32歲也隨著丈夫離去,楊妞花姐姐11歲就成了孤兒,13歲就為了生活外出打工。而年僅5歲楊妞花被余華英賣了2500元錢,被一位老奶奶買下,天天干著苦活累活,挨打忍餓更是家常便飯。

  兒女對一個家庭意味著什么,相信如今已經63歲的余華英并非不明白。父母為找尋女兒青絲變白發(fā),甚至有的家庭因為兒女被拐不忍茍活,余華英還有什么臉面一次次上訴偷生?她每多活一秒,都是對受害家庭的煎熬。

  余華英的案件和當年的勞榮枝案何其相似,等待她們的也應該是一樣的下場,拐人兒女如同刀子剜心,她 的辯解理由“有自首情節(jié)”何其可笑,只有死刑才是 謝罪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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