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7月至8月期間,李某某等6人為泄私欲,單獨或共同 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法院認為,李某某等6人為泄私欲,單獨或共同 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構成強奸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對被害人實施 行為,屬于二人以上輪奸,犯罪動機卑劣,情節(jié)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法院結合各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年齡、自首、賠償、認罪認罰等法定酌定情節(jié)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表明人民法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態(tài)度,體現(xiàn)了對侵害未成年人行為堅決依法從嚴懲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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