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工丟6000獲捐11萬
福州女工丟6000獲捐11萬,是否屬于不當(dāng)?shù)美?近年來人心冷漠變成了一種發(fā)展規(guī)律,但是發(fā)生在福州女工身上的一件事卻滿滿的全是真情。中國式哄搶發(fā)生了,事情卻沒有結(jié)束,福州女工丟6000獲捐11萬,這些好心人不圖名利,不圖回報,就只是為了讓這個丟錢的可憐人能好好過個年。
在福州做保潔的熊發(fā)明擦窗戶時,隨身攜帶的6000元現(xiàn)金不慎飄落到街道上,現(xiàn)場只找回300元。媒體報道后,不少當(dāng)時撿錢的人主動將錢送了回來,還有各地的捐款。福州女工丟6000元后,截至10日下午5時,熊大姐的賬戶已有440余筆款項存入,達(dá)11萬余元!皠傞_始,有個好心人通過媒體給我捐了2000塊錢,當(dāng)時很驚訝也很高興,從來沒有想過會有人捐錢,”熊大姐談起最開始接受的捐款,眼里還泛著淚光,“后來發(fā)現(xiàn)電話越來越多,不知道怎么一直有電話,我都沒法正常干活了!睅滋靵恚艽蠼阕钍炀毜膭幼鞑皇遣敛A、擦櫥窗,而是掏出手機(jī),接聽或者拒絕來電。熊大姐說:要不是記者報道,我這些錢肯定是回不來的。但我們想的只是把丟的錢找回來,沒想到會得到這么多的幫助,真的是不好意思,大家不要再給我捐錢了,我們不愿意拿那些原來不屬于我的東西。
是否屬于不當(dāng)?shù)美?/strong>
福州女工丟6000獲捐11萬,是否屬于不當(dāng)?shù)美?/p>
不當(dāng)?shù)美笡]有合法根據(jù),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jù)而被確認(rèn)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jù)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dāng)?shù)美娜〉,不是由于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guān)系,受益人為債務(wù)人,受害人為債權(quán)人。
具體特征根據(jù)有三:
①雙方當(dāng)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guān)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jù)。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jù),或曾有合法根據(jù),但后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jù)。
本案中,福州女工丟6000獲捐11萬,并不符合不當(dāng)?shù)美姆商卣,所以不屬于不?dāng)?shù)美?/p>
福州女工丟6000獲捐11萬是好事,是善事,是值得推崇提倡的事。在社會中,人心的善曾一度被動搖,但正能量的傳遞也從未間斷,讓我們愿意堅信并為此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沒有人受到損失,但若遇到糾紛,可多求助律師。(法邦網(wǎng))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sanmule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