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救人丟手機 是誰在對美德無端挑釁
時間:2018-12-18 13:46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12月15日,云南昆明一小伙不慎落水,59歲的 (化名)見狀脫下外衣外褲跳水救人。最終小伙獲救,但 上岸后不久,發(fā)現(xiàn)褲兜里的手機不見了。17日 對媒體表示,手機還沒有找到,但不后悔因救人丟了手機。
丟手機、丟錢包這些事情頗為常見,多數(shù)時候我們不過是埋怨幾句自己的粗心大意,最多無非升級到對小偷的咒罵?僧斠娏x勇為跳水救人與被偷手機這兩件事情同時發(fā)生在一個人身上時,我們不禁想問一句,是誰在對美德無端挑釁?
此前,浙江紹興的杭甬運河上,魏師傅跳水救人以致手機進水無法使用;鎮(zhèn)海的馮師傅眼見安裝工人梯子傾斜仗義“出手一扶”,致使自己肋骨被壓斷;唐山青年朱振彪正義追趕肇事逃逸者,以致背負官司,被索賠60萬等等,因見義勇為而蒙受損失的正義人士并不少見。但是,我們可以非常明顯地看到一點,那就是這些“損失”里充斥著大量的意外,而且或多或少的跟當事人都有關(guān)系,這與 手機被偷的“損失”有著天壤之別。
電視劇中常說“盜亦有道”,可現(xiàn)實中的小偷為何連“盜匪”都不如。眼看著小伙溺水下沉,自己無力伸出援手已足夠讓人慚愧,又是哪里來的“閑情逸致”對見義勇為者的財物動“歪腦筋”。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盡管 表示“不后悔”,可誰又知道下一次碰上這樣的事,他會不會依然挺身而出,哪怕只是稍作遲疑,可能就會搭上一條鮮活的生命。
為了減少見義勇為者的心理負擔,多地甚至已經(jīng)成立了“見義勇為法律服務中心”,力圖為見義勇為者提供法律支持,為見義勇為者撐腰。但是像 先生手機被偷這種啼笑皆非的“不必要損失”,我們大可不必搞什么人肉搜索,也不必去譴責誰,謾罵誰,可我們至少要知道,對見義勇為者的“呵護”必不可少。在未來,我們還需要在制度和管理上不斷加以強化,讓見義勇為者“無顧慮”,也只有如此,才能鼓勵更多的人積極行善。文:吳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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