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上門危險撤銷差評,必須嚴懲
時間:2018-07-01 23:50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電子商務必須以誠信為本,不能對消費者實施欺詐。而且,消費者依法享有客觀評價經營者服務質量的權利。創(chuàng)業(yè)大學生給予商家差評,是因為他沒有體會到商家周到細致的服務,而且是商家的謾罵與危險。
據(jù)華商報6月30日報道,在網上購物時遇到了較差的體驗,欲創(chuàng)業(yè)的大學畢業(yè)生小何給了商家一個差評,不料卻引來無盡麻煩。連日來,小何先是遭到商家電話、短信的連番辱罵,進而升級到上門威脅,“他們威脅我不怕,但辱罵家人,拿我家人的安全威脅我,我接受不了”。
如果商家從廣東佛山到陜西西安危險創(chuàng)業(yè)大學生小何,那是 不能容忍的,必須向警方及時報案,讓警方依法嚴懲。平心而論,消費者依法享有貨比三家的權利,消費者絕不會因為商家的謾罵和危險,就撤銷商家的差評,而是應當向警方報案,讓警方依法嚴懲不貸。
眾所周知,商業(yè)交易必須遵守買賣公平原則。如果違反了這個原則,消費者有權放棄買賣關系;如果商家用非法手段對消費者實施恐嚇,屬于違法犯罪行為。而且,消費者應當盡量掌握商家更多違法證據(jù),并及時向公安和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舉報,絕不能讓不法商家逍遙法外。
而且,消費者應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且,有關執(zhí)法部門應當按照這些法律規(guī)定對違法商家實施零容忍,絕不能讓違法商家逃避法律責任追究。
而且,我們希望淘寶客服平臺不要對違法商家的行為進行庇護,而應當積極配合公安和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違法商家進行調查取證,并依法取消違法商家的經營資格。正如英國 詩人拜倫先生所說:“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亡于法律。”說實話,有些不法商家就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只有依法予以嚴懲,他們才能敬畏法律權威,他們才能誠信經營。如果某些商家真的屢教不改,那就應當在依法取締的基礎上將其列入不講誠信黑名單。否則,不法商家就不知道天高地厚。(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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