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低空飄浮物”還須“路地聯(lián)手”合力而為
時間:2018-01-02 11:58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2018年1月1日起,《湖北省鐵路安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根據(jù)辦法以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公安機關(guān)對毀壞鐵路設施設備、防護設施,危害鐵路通信、信號設施安全、危害電氣化鐵路設施、危害鐵路安全等4類26種違法行為予以處罰。(1月1日新華網(wǎng))
近年來,有關(guān)因低空飄浮物掛靠、纏繞接觸網(wǎng),而導致電路斷電,設備損壞,火車被逼停等事件時有發(fā)生。2015年4月13日,在沈陽北塔公園附近的鐵路橋下,一名男子放風箏時,風箏線纏住鐵路高壓線,火車被逼停30分鐘。去年9月,河北一村民在高鐵沿線試飛自制航模,因操作不當失控,逼停一列高鐵列車,造成列車晚點22分鐘……
據(jù)鐵路部門分析,當前鐵路外部環(huán)境問題已經(jīng)成為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秩序的首要因素,2017年,僅湖北鐵路先后發(fā)生由路外環(huán)境導致的嚴重安全隱患12件。因此,進一步優(yōu)化鐵路安全環(huán)境,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眾所周知,隨著鐵路電氣化大量開通后,列車的速度更快了,高速列車時速最快達到350公里/小時。鐵路沿線架起的密集的接觸網(wǎng)既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更是安全暢通的經(jīng)脈,血管,保護接觸網(wǎng)就是保障鐵路的安全暢通。盡管,鐵路部門鋪設鋼絲圍墻,實施線路封閉式管理,攀爬越軌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對“一年春來到,風箏飛滿天”的低空飄浮物時常給鐵路運輸安全“添堵”卻成了鐵道線上“美麗的煩惱”。特別是每到春季的到來,鐵路部門不得不想方設法嚴防風箏、氣球和燃放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的“空中來襲”。但實際效果正如一名鐵路工作人員所說的那樣:“與鳥斗,我們可以想出很多辦法,但是面對那些不聽勸阻的人,我們很是無奈。”
對于面對那些不聽勸阻的人,鐵路部門有沒有懲罰條例呢,其實是有的。早在2014年1月1日鐵路部門就正式實施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條例》第53條第二款規(guī)定,鐵路兩側(cè)各500米的范圍內(nèi)嚴禁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如有發(fā)生,將由公安機關(guān)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低空飄浮物,對“任性”的企業(yè)和個人,鐵路部門雖然依照相關(guān)《條例》給予重拳打擊,但顯然力度不夠,地方政府的助力更有利于擴大宣傳和加大懲罰力度。這次湖北省以地方名義出臺的《辦法》,既有地方剛性要求又有與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對接,重點解決了“誰來管”、“怎么管”、“有錢管”的問題。
湖北省新《辦法》的推出,一場治理“低空飄浮物”路地聯(lián)手大行動必將給鐵路外部環(huán)境帶來新的推力和變化。這種新變化也必將給即將到來的春運人流大遷徙帶來更多的安全感,也讓旅客回家的路走的更放心、更踏實。(陳茲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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