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腳踹掌摑幼童,哪來的仇恨?
時間:2017-12-24 11:48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女教師腳踹掌摑幼童,哪來的仇恨?
22日,一段幼兒園女教師腳踹、掌摑10名幼童的監(jiān)控視頻在神木當?shù)貜V為流傳,引發(fā)熱議。經核實,視頻內容屬實,事發(fā)地為神木市第四幼兒園。22日上午,神木市教育局給予涉事幼兒園園長行政警告處分,并責令園方解聘涉事女教師(12月23日華商報)。
面對這種毫無人性的教師,僅僅給予園長行政警告處分,并責令其解聘涉事教師,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只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才能讓這樣的人長記性,才能讓這樣的人敬畏法律權威與尊嚴,才不敢不把別人家的孩子當回事,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只有依法實施零容忍,才能起到應有的社會教育效果,才能讓其他老師引以為戒,并時刻敬畏法律,并時刻遵紀守法。
平心而論,不管是哪一級教師,都是人類靈魂工程師。那就必須帶頭遵紀守法,那就必須擁有社會公德。而且必須把遵紀守法當作一面鏡子,讓自己時刻受制于法律和社會公德約束,絕不允許為所欲為,絕不允許老師打罵幼童和學生。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每一位老師必須為人師表,絕不允許老師言行不一、口是心非。
記得,馬卡連柯先生曾經說過:“教師的威信首先建立在責任心上。”如果老師無能到用打罵的方法為自己樹立威信,那不僅是可恥的,而且是嚴重違法行為。因此,無論是涉事幼兒園,還是山西神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都不能避重就輕故意袒護打罵幼兒的老師。即便是這個打罵孩子的老師上邊有人為她充當保護傘也不行。而且,更需要嚴格按照黨紀國法追究保護傘的責任。只有按照黨紀國法展開責任追究,打罵幼兒的老師才能依法依規(guī)受到嚴懲。行政警告處分園長和解聘涉事老師是在濫用權力進行包庇縱容,而不是在依法問責。而且,警告處分無法讓那些受到傷害的孩子獲得依法保護。
美國哲學家和教育家杜威先生說得好:“所謂惡人,無論有過多么善良的過去,也已滑向墮落的道路而消逝其善良性;所謂善人,即使有過道德上不堪提及的過去,但他還是向著善良前進的人。”也就是說,不管那位打罵孩子的老師以前表現(xiàn)多好,現(xiàn)在她用腳踹和掌摑10名幼童是 不能原諒的。在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zhí)法必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絕不能讓既不遵守社會公德,又不遵紀守法的老師逃避法律責任追究。
作為人民教師,如果不能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又怎么能當好人類靈魂工程師,又怎么能讓家長們放心,又怎么能讓孩子們得到健康成長?作為人民教師,必須堅持誠信為本的理念,才能用仁愛之心善待孩子們的過錯,才能用愛心、細心、耐心和責任心告訴孩子們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才能讓孩子們在老師的教育和正確引導下學會怎樣做人做事;作為人民教師,首先要把為人民服務當作座右銘,時刻反省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符合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如果違背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那就是不稱職的老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就必須用黨紀國法問責,而絕不是袒護和包庇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毛澤東主席生前曾經說過:“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可以說,這10名幼童與老師無冤無仇,我們真的不明白老師對于孩子們的恨從何而來?如果不把她的思想根源找出來,警告處分管什么用?解聘以后能讓涉事老師洗心革面,徹底改邪歸正,不再打罵孩子嗎?(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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