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和:首先這個消息肯定不是我們披露的,我所說的“我們”包括我、李家。其次我對這個新聞不置可否。第三這個信息是有價值的。最后我覺得作為負責任的媒體,在這么重大的新聞報道中肯定很慎重,不應該空穴來風。
新京報:據受害人一方稱不排除對有意詆毀他們的人、單位提出名譽侵權?
蘭和:著手名譽侵權是她的權利,讓她做吧!而且我覺得這么重大的事情面前,當事人第一時間應該站出來要求刪帖。
新京報:或許她作為一位女士,又系受害人,不愿意出來?
蘭和:我不知道楊女士本人有什么顧慮。如果真的存在輪奸的話,應該說這么大的精神、肉體傷害,我覺得到這個時候應該絕地反擊。所謂受害者的身份沒有最終判決,到底是受害者還是下圈套,還有待法院查實。
新京報:你怎么看網絡上的評價?很多人都提出來那條短信是重磅炸彈?
蘭和:你是不是發(fā)現我出來之后將這個局勢稍微逆轉了一下?
新京報:就是覺得這個局更亂了。
蘭和:挺好的挺好的,本來局就很亂的,這個案子沒有那么簡單,案中案、局中局。她是否是受害人沒有定論,有待查實。
對話人物:受害人楊女士律師田參軍
“案情肯定逆轉不了”
新京報:你怎么看網上那條所謂的短信?
田參軍:這個短信我從來沒有見過,至于說是酒吧人員給李某家長發(fā)的,我會再找酒吧方面核實。現在還沒有開庭,所有的證據材料都應該保密,而且本案涉及隱私、未成年人,更不應該對外披露,我們不排除對侵犯其名譽的人員提起訴訟,要求媒體說明所謂“知情人”。
新京報:有評論說這個短信出來之后,給李家增加了不少同情分?李家的法律顧問也提出來。此時楊女士如果真的覺得很冤屈就應該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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