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采訪了正在江蘇衛(wèi)視播出的《新洛神》臺灣制片人兼編劇簡遠信,他之前曾炮轟10年前的TVB版《洛神》“不尊重歷史、粗制濫造”。然而這場罵戰(zhàn)仍未消停,日前簡遠信再次對業(yè)內現(xiàn)象進行炮轟,并直批香港演員來內地拍戲身價飆升,且指出“三宗罪”。
簡遠信為記者算了一筆賬,之前開另外一部劇,找了一個香港演員,包括食宿,演員來拍攝地,要頭等艙,助理經(jīng)濟艙。來了一定要住五星級酒店,要求助理住同家酒店,一晚上的錢用在普通房間可以開八九間!敖(jīng)紀人來探班,還跟我要機票,一部戲拍下來要探班好多次!焙嗊h信說。
簡遠信還爆出某些“原TVB小生”提的要求更夸張:“我們的機票一般是統(tǒng)一買,但香港的經(jīng)紀人告訴我們,內地飛機他們不坐,自己定,指定要坐香港航空公司的航班, 不坐內地航空公司的飛機,他們的理由很奇怪,說不保險。還來找我報銷多一倍的機票,說機票一萬塊港幣,OK,會計說算當天的匯率,給他7800元人民幣,結果經(jīng)紀人說在香港兌換人民幣都是一比一。真讓我好笑。”“還有經(jīng)紀人從家里打車去香港機場,找我報港幣1680元!還有次報2400元,我打過最多幾百塊,但不給他行嗎?要吵。”
簡遠信說,香港演員來內地身價暴漲是不正,F(xiàn)象:“比如某個演員在香港拍戲一集不超過3萬港幣,到內地就要30萬。這個不僅要看藝人的藝德,內地制片方愿意給高價,他們自然趨之若鶩,而且還提很多要求,比如保險要300萬、500萬。”
另外,演員拍完戲就應該配合宣傳啊,吃住行都有要求,搞一個宣傳就得多花40多萬。“羊毛出在羊身上,制片方只有砍其他藝人,我覺得這樣是惡性循環(huán),我倒不是怪演員,這是制片方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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