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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品公司搶注"平凹"商標 欲親自送給賈平凹
時間:2012-12-05 18:32   來源:川北在線綜合報道   責任編輯:毛青青

  平娃工藝禮品公司的產(chǎn)品廣告   記者 尚洪濤 攝

  律師為取證購買的產(chǎn)品 記者 尚洪濤 攝

  《“平凹”被搶注成酒類商標》續(xù)

  近日,本報連續(xù)刊發(fā)的關于作家賈平凹姓名遭搶注一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前日,將“平凹”、“平娃”兩個商標全部搶注的平娃工藝禮品公司終于被找到,這家公司開發(fā)了一系列與賈平凹相關的文化禮品及工藝品。在記者的采訪中,負責人王某稱欲將“平凹”商標贈送給作家賈平凹。

  記者調(diào)查

  一對“平凹”鎮(zhèn)紙賣了540元

  前日下午,記者與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漫一行前往作家賈平凹的家鄉(xiāng)商洛市,在位于金源一路的平娃工藝禮品公司里,記者見到了幾件與賈平凹相關的工藝品:一對有賈平凹題字并署名的水晶鎮(zhèn)紙,一對墨玉鎮(zhèn)紙,一件印有賈平凹題字的30厘米高的觀賞瓷器,一件刻有賈平凹題字的木質(zhì)“商洛賦”牌匾,在落款最后,還印有一個紅色的“平娃”商標。

  水晶鎮(zhèn)紙、墨玉鎮(zhèn)紙及觀賞瓷器均開價600元,記者問定價的來源,一位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比如這鎮(zhèn)紙上,都有賈平凹的題字。這些工藝品因為有名人的印記,所以很有文化品位。文化這個東西有時是無價的,是有附加值的,所以按照這么看來,這些工藝品的價格并不貴,有些人愛的就是這個!彪S后,對方以540元的價格將墨玉鎮(zhèn)紙賣出。也許在拍照時引起了一些工作人員的警覺,不一會兒便有人出來大聲制止記者一行。

  15分鐘后,公司負責人王某走進了大門,工作人員這時告訴記者,這些東西全都不賣了。

  搶注者說

  怕別人搶注了“平凹”就麻煩了

  隨后,記者采訪了平娃工藝禮品公司負責人王某,他告訴記者,自己公司開發(fā)的與賈平凹相關的產(chǎn)品,從來沒有銷售過,都是用來展示的。當然,這些擁有賈平凹標記的東西,并未經(jīng)過作家賈平凹的任何授權。

  王某告訴記者:“剛才賣東西的是我們銷售人員,她不懂業(yè)務,就把別人的收藏品和展示品亂賣!碧峒啊捌桨肌焙汀捌酵蕖钡纳虡怂袡,王某解釋說:“我叔叔叫平娃,愛好做根雕工藝品,所以我在2009年用叔叔的名字做了注冊,并拿到了證書。”繼而,他表示自己注冊平凹這個商標,是因為作家賈平凹是自己的鄉(xiāng)親,“家鄉(xiāng)出了這么一個名人,我怕商標讓別人搶注了麻煩了,所以我就想著趕快將這個商標搶注下來,保護起來,然后等商標證書辦下來了之后,親自去送給賈老師,這也算是我對名人品牌進行的保護!

  接下來,王某反復向記者強調(diào),自己與賈平凹的家鄉(xiāng)距離只有一公里,大家都是熟人,很早就相識,接著向記者贈送了一本他們公司主辦的雜志《清風》。王某指著雜志的名字說:“這個名字,就是賈平凹老師親筆題寫的,是我們雜志主編專程到西安請他寫的!

  律師觀點

  偷梁換柱的“平娃”違犯了《商標法》

  陜西九州同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康告訴記者,這種行為完全是在欺騙消費者。因為,“平娃”只能經(jīng)營與自己商標相關的產(chǎn)品,一旦以作家的姓名“平凹”為載體來開發(fā)商品,首先違犯了我國的《商標法》。其次也侵犯了作家的姓名權與著作權。 記者 職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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