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全會精神座談會暨農村新居建設法律問題研討會在京舉行
2013年12月9日,由北京市佳法律師事務所、北京中天華劍法律咨詢服務中心聯(lián)合舉辦、北京瞭望東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承辦的“學習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座談會暨山東省莘縣商莊村農村新居建設法律問題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座談會參會人員認真學習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多名資深律師、學者解讀了《 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于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文件內容。重點學習: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fā)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wěn)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guī)范運行。
與會代表們還暢談了對《決定》有關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體會、理解和認識。
參加法律問題研討會的首都北京部分專業(yè)律師,圍繞山東省莘縣商莊村農村新居建設和農民房屋拆遷等法律問題,進行了專題研討。研討的題目是:如何看待當前新形勢下農村新居建設與農民財產權之間的法律關系;淺論憲法、民法、土地管理法、物權法對公民財產權的法律保障;農民財產權的內涵及保護對策、拆遷征地補償與農民財產權益保護問題;如何為農民撐起財產權利“保護傘”。
與會律師代表認為,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現(xiàn)實存在的拆遷矛盾考驗著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規(guī)范自身行為,對被拆遷農民的合法訴求實事求是地予以解決,另一方面也要打造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善于運用法律手段,在現(xiàn)有的法律框架下依法進行拆遷工作,以切實維護農民及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新華網、人民網、新浪、搜狐、鳳凰網、騰訊網、中國網、光明網、央視網、國際廣播電臺、中國經營報、每日經濟新聞、中國聯(lián)合商報等26家中央級媒體記者、北京部分律師事務所專業(yè)律師、學者及山東省莘縣柿子園鄉(xiāng)商莊村15名拆遷戶參加了這次座談會和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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