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課吧”CEO自稱負債10億 正在通過各種辦法積極拯救公司業(yè)務
線上教育公司北京開課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課吧”)近日負面消息不斷。
6月底,“開課吧”就被爆拖欠員工工資、不繳社保。近日,“開課吧”還陷入直播課斷更、學員學費不按約定退款的輿論風波。
每月完成6成的聽課率,每月就能收到六分之一的退款;若考證學院未獲得證書,還能得到一定的“激勵金”……這些宣傳吸引了不少學員在“開課吧”開課。然而,不少學員表示,并沒有收到 發(fā)放的退款或“激勵金”,一直被拖欠 退還的學費。甚至部分學員支付課程學費后近5個月未開課,退費也沒有收到。
此前,“開課吧”創(chuàng)始人、CEO方業(yè)昌曾就拖欠員工工資、不繳社保等事,發(fā)布全員公開信。信中提到他個人負債10多個億,正在通過各種辦法積極拯救公司業(yè)務,未來3個月不敢保證留下來的同事薪水都足額準時發(fā)放。
據(jù)媒體報道,關于學院退費難的問題,“開課吧”給出的回應是“公司在轉型,最快8月份會開始退款。”
0 1“開課吧”困境
曾被市場監(jiān)管局多次點名
關聯(lián)多起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
“開課吧”公司官網(wǎng)顯示,該公司面向大學生和在職人員提供職業(yè)資格考試、專業(yè)能力進階、新職業(yè)與副業(yè)技能多元化職業(yè)教育及人才服務。
天眼查顯示,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法定代表人方業(yè)昌,注冊資本約108萬元。“開課吧”于2020年8月26日正式宣布從慧科集團拆分,并獨立獲得A輪融資5.5億元人民幣。2021年7月11日再次宣布完成6億元B1輪融資。
2021年7月24日,“雙減”政策落地,學科類教培機構大規(guī)模萎縮。而“開課吧”面向的主要是成人的職業(yè)教育,曾一度被資本看好。“開課吧”團隊還擴大了3倍, 達6000名員工的規(guī)模。不過,獲得6億融資不到一年,“開課吧”就深陷拖欠員工工資和學員返款的雙重困境之中。
2021年,北京市海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點名的教育培訓機構名單中,“開課吧”多次出現(xiàn),原因是“投訴數(shù)量大、解決率低”。今年7月23日,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以“開課吧”為關鍵詞搜索,共有近1萬條投訴量,其中8428條已回復,不少指出“開課吧”涉嫌虛假宣傳,誘導貸款,存在欺騙等問題。部分投訴內容表示,課前宣傳時,某位老師直播課程并陪跑,實際上是錄播課程,“開課吧”針對一些課程 按合同約定完成內容便可返還學費,但實際并未履行。
△“開課吧”官網(wǎng) 公開直播課時間停留在6月
天眼查顯示,“開課吧”風險信息相關內容中,其關聯(lián)多個服務合同糾紛、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件,曾因勞動爭議被起訴,還涉及多個案件將要開庭。
今年3月,該公司被一家公司申請財產保全,法院裁定凍結該公司存款241萬余元;今年4月,該公司及其股東慧科教育被樂推另一家公司申請財產保全,法院裁定凍結兩公司銀行存款近8528萬元。
“開課吧”官網(wǎng)顯示,網(wǎng)站除7月發(fā)布的防止學員受騙的公開聲明之外,公開課課程等信息都停留在了6月。
0 2學員稱被“套路”
因1元體驗課繳費2萬多元
聽課返費只收到一次 最后直播課也斷了
“開課吧”學員蘇小姐向紅星新聞記者詳細講述了通過1元課程,她被“套路”上萬元的經(jīng)過。
據(jù)了解,蘇小姐于今年1月份在抖音平臺看到“開課吧”的教學廣告,并付費1元錢試聽了相關課程。“開課吧”廣告宣傳頁面顯示,該課程的福利是“服務期內每月出勤(直播+錄播)達到本月的課程內容總時長的60%及以上,發(fā)放實繳費用金額的六分之一;考不過全退。”
蘇小姐試聽后覺得不錯,想購買“開課吧”針對研究生考試設置的一項課程。但即便有相關的退費政策,兩萬多的培訓費還是讓她有一些猶豫。她表示,“開課吧”設置了兩種培訓費模式:一種是19800元不退款模式,一種是25800元有退款的模式。蘇小姐猶豫了幾天,突然看到25800元降價3000元,就報名了有退費的模式。她以為,每個月都能得到退還的六分之一的培訓費。
1月27日,蘇小姐與“開課吧”簽訂合同并支付全部培訓費。2月27日,是約定的發(fā)放獎勵金的日期,她3月11日才收到。蘇小姐沒有想到的是,這是她 一次收到退款。
5月5日,“開課吧”的一名導師聯(lián)系上蘇小姐,以每月返款消耗人力物力為由,給月返班的學生提供如下選擇:第一種是暫不月返,于2022年8月底“開課吧”九周年的周年慶時一次性打款,再贈送學員價值2000元的蘋果公司產品。第二種是按照原約定每月返款。蘇小姐選擇了第一種模式,在審核通過后,“開課吧” 一直未兌現(xiàn)。
然而,5月開始,蘇小姐購買的課程也開始出現(xiàn)問題。“從5月16日起,我的直播課就斷了。之后的每一周都安排我們復習,連課表都沒有了。”蘇小姐說,她現(xiàn)在希望要么把課上完,要么退款。
△“開課吧”與學員簽訂的合同
另外一名學員小魏,于2021年9月在“開課吧”的“游戲動漫大神班”課程廣告中看到,可以利用空閑時間學習制作游戲動漫,課程設置了激勵政策,還能提供“建模師”的崗位入職資格。小魏打算通過學習課程,以后能兼職,于是在9月7日與“開課吧”簽訂了合同。
據(jù)小魏提供的合同顯示,課程費用為10980元。小魏說,當時付款時,他擔心課程費用過高,工作人員建議他分期付款,并且推薦了“芝士未來”平臺付費。小魏沒有聽說過這個付款平臺,還是選擇了支付寶。
根據(jù)他的培訓合同,需要同時滿足6項條件,并且在開課之日起15個自然月內未獲得“建模師”崗位入職offer,才能申請激勵金。
今年5月,“開課吧”另外一名老師向小魏推薦繳費升級按月“返現(xiàn)班”,小魏此時通過網(wǎng)絡察覺到“開課吧”有異常,就拒絕了。
小魏說,6月份之后,大部分“開課吧”老師的企業(yè)微信直接無法顯示,只有自己添加的老師私人微信還有回復。7月13日,小魏詢問其中一位老師,該老師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公司已經(jīng)3個月沒有發(fā)工資給員工。近日,小魏發(fā)現(xiàn)課程的直播和錄播課均已無法打開。
紅星新聞記者在一份騰訊共享文檔里看到,其中登記的未按期收到“開課吧”退款的學員有兩千多人。
不少參與“開課吧”培訓課程的學員表示,并沒有收到 發(fā)放的獎勵金,一直拖欠 退還的學費。甚至有學員報警稱,支付課程學費后近5個月未開課,退費也沒有收到。
停課后,蘇小姐曾聯(lián)系過“開課吧”的多名老師,發(fā)現(xiàn)老師不是表示后續(xù)工作由其他老師接替,就是直接表明已離開“開課吧”,還有人回復她“我也是受害者,我都仲裁呢。”
7月22日,有多名“開課吧”維權學員向記者發(fā)來聊天截圖,截圖顯示,“開課吧”的班主任老師向學員表示公司的現(xiàn)金流已經(jīng)斷裂,無法兌現(xiàn)獎學金、保障金,也無法告知可兌現(xiàn)日期,目前已開展“換課計劃”,可以根據(jù)學費金額兌換不同數(shù)量的課程。而其中一位“考研輔導栗子老師”稱,公司給出的最后方案就是兩種,要么換課不退費,要么退費日期遙遙無期。
△學員收到“換課計劃”信息
0 3前員工稱是騙局
用某支付平臺分期付款報名費
每月返錢用來還分期 “不會返現(xiàn)金”
一位在3月入職、7月初離開“開課吧”的前員工李老師(化名)介紹,他承擔班主任業(yè)務,負責給學員介紹課程內容、“開課吧”APP使用方法和班級學費相關的內容。
李老師表示,如果學員報名的不是返現(xiàn)班,班主任還要負責二次銷售。“開課吧”要求他們在開班10天之內,催促學員交費進行“升班”為返現(xiàn)班。同時,班主任還要負責安撫學員。有學員在網(wǎng)上看到“開課吧”負面信息要退費,班主任就要安撫學員正常上課。
紅星新聞記者發(fā)現(xiàn),許多“開課吧”學員報名返現(xiàn)班都使用了“芝士未來”平臺綁定銀行卡進行分期付款。
李老師認為,在直播間宣傳“免費學課程”實則為一種騙局。“你用‘芝士分期’報完這25800元的課,每個月公司會返給你4300元,用來還芝士分期。很多學員上當了就報了,報完以后,現(xiàn)金是不會給你返的,然后拖延一下,給你推薦一個活動、送一個平板電腦……從去年就給學員 過,結果到現(xiàn)在也沒有。”
紅星新聞記者在相關維權帖子里看到,即使課程依舊停更,現(xiàn)在很多學員還要還分期款。
有關課程的質量問題,李老師表示,“開課吧”的課程產品可能有上百個,市場上能見到的課程幾乎都有。“‘開課吧’專門有一個部門尋找市場商機,覺得哪個課程掙錢立馬就會投入,直接就開一個新部門。”
李老師表示,學員報名成功后會拉所謂的“導師群”。導師群中有班主任、導師,而導師都是假的。
《最強大腦》第8季選手、《奇葩說》辯手席瑞,在2021年8月入職“開課吧”,擔任主講老師。很多學員奔著席瑞購買了“開課吧”課程。
“比如席瑞在公開課上 會一對一輔導,然后我拉的也是席瑞的微信。但是所謂的席瑞并不是真正的席瑞,他們的微信名字都是席瑞,然后進群以后隨便分配一個席瑞老師,給學員答疑。”李老師介紹,這些假導師們的答疑僅限于文字形式。
席瑞本人在7月中旬發(fā)微博表示,他在4月時,就發(fā)現(xiàn)有學員沒有按時收到退費,于是第一時間停止了招生課程。早在今年3月底,他的薪資一直被拖欠,公司管理部門以改革中,需要重新調整核算等由表示進度會“慢一些”,但他一直未收到薪資,便在6月5號提出離職。
△席瑞微博發(fā)布他收到的“開課吧”致歉聲明
據(jù)李老師介紹,目前“開課吧”全國的分部都已經(jīng)關閉,“4月份時‘開課吧’的員工還有三四千人,7月5號我離開公司,也就兩三百人了。”李老師說,他的工資沒有照發(fā),并且還為有些學員進行了學費墊付,截止到現(xiàn)在,他仍舊沒有收到公司補償?shù)馁M用。
根據(jù)李老師提供的截圖,他表示杭州的“開課吧”分部答應給被開除的員工一定補償,以每人補償費4300元,分12期的形式發(fā)放。
0 4“開課吧”CEO公開信
正式進入“降本增效”新階段
負債10億 極盡所能保證“開課吧”活著
“直到6月28日,我在網(wǎng)上看到了‘開課吧’斷交全員社保的消息。CEO方業(yè)昌29日發(fā)了公開信,我才發(fā)現(xiàn)‘開課吧’一直以來的財務狀況,也就是說,學員、員工甚至合作方一直都處于被欺騙之中。”席瑞還在微博中提到“開課吧”CEO方業(yè)昌6月29日發(fā)的公開信。
據(jù)媒體公開的信息,“開課吧”創(chuàng)始人、CEO方業(yè)昌發(fā)布全員公開信,對“開課吧”6月的裁員、退費風波作出說明。他表示“開課吧”過去3年的高速發(fā)展,也告一段落,正式進入“降本增效“的新階段。之前的高速發(fā)展埋下很多隱患,更多關注在營銷和增長上。3月至6月,公司進行了業(yè)務調整,達到了降本增效的明顯效果。
全員公開信中還提到,公司調整幅度過大過快,導致團隊動蕩和輿情增大引起的收入驟減和短期裁員成本驟增。而當期人工成本需要遞延1-3個月才能逐漸下降(工資次月發(fā),提成次次月發(fā)),“所以過去幾個月的調整陣痛期,我們每個月的現(xiàn)金流缺口都在一個億左右,這也是導致大家工資晚發(fā)和部分學員退費延期的主要原因。”
方業(yè)昌稱他為了解決問題,通過個人信用借款、個人投資抵押以及個人資產抵押等方式已經(jīng)負債10個多億,“極盡所能保證‘開課吧’活著,只有活著,才有能力償還所有債務并完成使命。”
他表示,“開課吧”只需要保留以教學教研、助教和班主任為主的產品和交付團隊、渠道業(yè)務團隊、內容運營團隊和產研保障團隊。“要繼續(xù)最大化降低成本讓公司持續(xù)運營下去,團隊總規(guī)?刂圃1000人以內。未來3個月,我不敢保證留下來的同事薪水都足額準時發(fā)放,但將會最大限度地保證大家基本生活。對于不適合新定位或者對公司沒有信心的同事,我們也會和政府部門協(xié)商規(guī)劃,將欠薪分批逐漸給大家發(fā)放。”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7月5日“開課吧”官網(wǎng)發(fā)布的一則聲明中,稱“目前開課吧處于轉型過渡期中,絕不存在停止經(jīng)營的情況,面對學員的問題,開課吧也在積極應對并提供妥善解決方案”。
△7月5日“開課吧”發(fā)布的聲明
紅星新聞記者近日連續(xù)多次撥打“開課吧”官方客服熱線,均無人接聽,多名采訪對象也表示多次撥打客服電話無人接聽。有媒體近日就退款問題致電“開課吧”客服,客服人員稱最快8月份會退費,但具體時間還不確定。
0 5律師說法
建議學員保存好合同等證據(jù)
若能證明“非法占有為目的”則涉嫌詐騙
生活中若遇到教育機構不按協(xié)議約定退費的情況,學員應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北京市京師(深圳)律師事務所張學政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學員可以先聯(lián)系教育機構進行協(xié)商,雙方協(xié)議解決方法。若協(xié)商不成,可申請第三方介入。學員可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xié)會組織調解,還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反映和投訴。若仍未有效解決,張學政建議,學員可以直接以合同糾紛為由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對于像“開課吧”“協(xié)議班” 未錄取便退款的學員,如果是協(xié)議約定的退款條件已經(jīng)達成,那么根據(jù)《民法典》第509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義務”的規(guī)定,培訓機構應當及時履行退款義務,針對拒不退費的情形,學員也可以根據(jù)該規(guī)定提起訴訟。張律師建議,學員應注意保留紙質或電子版的課程合同、包含退費約定的協(xié)議和繳費記錄憑證等證據(jù),這是贏得民事訴訟的關鍵證據(jù)。
此外,若發(fā)現(xiàn)教育培訓機構宣傳時夸大 、拉攏繳費,而后又失聯(lián)跑路,完全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和能力的情況,張學政認為,這可能涉及《刑法》第266條嚴厲打擊的詐騙犯罪行為,學員們應當一起向培訓機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
關于“開課吧”是否涉嫌虛假宣傳,張學政律師表示,這要看“開課吧”的具體情況,如果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開課吧”無法退費,是因為經(jīng)營困難,資不抵債,則屬于商業(yè)風險的范疇,退費也屬于民事糾紛。但如果能夠證明“開課吧”以“免費學課程”為宣傳噱頭,有退費能力,但實際以各種理由不履行退費 ,則屬于虛假宣傳、商業(yè)欺詐,將要面臨民事訴訟、行政處罰。如果能夠證明培訓機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則涉嫌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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