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藝謀的“超生”事件我現(xiàn)在給出正面回復:
一、 張藝謀早在第一個孩子出生之前就與陳婷辦理了結婚登記,三個孩子:壹男、壹丁、壹嬌,陳劍也在今年7月初的視頻講話里作出了肯定。同時按計生舊政,只要第 一個孩子配戴眼鏡,算有視力缺陷,第二個孩子就不算超生,按計生新政、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是獨生子,就可合法生二胎,因此小女兒也不算超生。
二、張藝謀為陳婷及孩子在無錫買了房子、上了戶口,上千萬的房子都買了、跟公安戶籍的事也辦妥了,難道計生委的經濟帳解決不了?今天的媒體讓無錫計生委去找張藝謀,陳劍請問以什么理由去找?去火星旅游嗎?東西早就賣給你了,難不成退貨、再賣給你一次?
三、 國務院第492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經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大家請看清 楚,陳婷的三個孩子、最小的張壹嬌出生于2006年12月27日,是在這道法令頒布之前,陳劍請問媒體,無錫市計生委以什么理由如何公開張藝謀的個人隱 私?政府有義務依法保護公民的基本隱私權,所以無論媒體怎么逼,無錫市計生委于情于理都不可能給出答復,大家是否聽明白?
經查《南都娛樂周刊》是炮制張藝謀跟三四個女人生育七個孩子,陷其涉嫌犯嚴重重婚罪的始作傭者,是目前為止新聞界最大最囂張的謠言傳播者,其行為令人發(fā)指, 嚴重違背了國務院第343號、594號令,以及新聞出版總署第36號令、43號令、44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陳劍鄭重要求《南都娛樂周刊》責任人公開向張藝謀道歉,陳劍 當事人不追究其嚴重違紀違法責任,否則《南都娛樂周刊》所面臨的是停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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