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艷華,攀枝花市宋艷華餐廳董事長。因為誠信,他把一個名不見經(jīng)傳的小食店發(fā)展成為攀枝花市第一家擁有注冊商標權、第一家以個人姓名命名的餐飲企業(yè);因為誠信,他從一個農(nóng)村娃成長為一個有近100名員工、年營業(yè)額1000萬元的企業(yè)董事長。
在攀枝花餐飲界,宋艷華和他的餐廳用誠信抒寫了企業(yè)發(fā)展之路,擦亮了“宋艷華餐廳”這塊金字招牌。
舌尖安全最關情
1983年,14歲的宋艷華從老家新津到鹽邊縣投奔親戚,在一家鹽邊菜館幫廚,漸漸地他愛上了餐飲這一行,也喜歡上了鹽邊菜。1994年,經(jīng)過11年的拜師學藝,他在漁門鎮(zhèn)創(chuàng)辦了以品鹽邊自然風味菜為主的“小宋餐館”,后更名為“宋艷華餐廳”,并于2000年進駐炳草崗。從此,“把鹽邊菜做成一張本土餐飲名片”成為他人生的信念。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為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宋艷華把“踏實做菜,誠實做人”作為立店立業(yè)之本,嚴把食材選購、加工關。為保證原材料新鮮、貨真價實,他走遍了鹽邊的山山水水,為坨坨雞、豆生、油底肉等菜品確定固定的供貨商,對采購回店的食材做到專人驗收、貨號清楚。為讓顧客吃得安全放心,宋艷華親自監(jiān)督指導每一道菜品的工序,他常說:“端上桌子的不僅僅是一道菜,更是餐飲人的良心。”
2008年,他投資50萬元率先在攀枝花餐飲業(yè)推出了“陽光廚房”行動,在餐廳和廚房內安裝了36個攝像頭,讓顧客在用餐時可通過餐廳電子屏全程觀看每一道菜品的制作過程,而且每桌菜24小時內保留菜品備樣,隨時接受檢查監(jiān)督。14年來,宋艷華餐廳從來沒發(fā)生過一起投訴。
(小標題)一諾千金誠可貴
以真誠之心,行信義之事。20多年來,宋艷華無論是對顧客還是供貨商,始終以誠待之,以信取人,他寧愿自己吃虧,也要信守商業(yè) 。去年,餐廳與鹽邊幾家供貨商簽訂了購買鹽菜意向性協(xié)議,商定價格每斤5.5元。今年,鹽菜價格受市場影響,市價只有每斤4元,宋艷華明知自己吃虧,仍然按約定價格購買了3噸多鹽菜。在購買食材蜂蛹時也遭遇了同樣的問題,去年他與涼山州一家供貨商簽訂了購買蜂蛹協(xié)議,價格約定為每斤87元,但今年蜂蛹市場行情看漲,每斤漲到113元。已付了定金的宋艷華完全可以按合同執(zhí)行,但他替客戶著想,反而按市場價購買了1000多斤蜂蛹。因為誠信,宋艷華餐廳贏得了一批鐵桿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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