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遭炸彈威脅
哈佛遭炸彈威脅,炸彈驚魂疑似惡作劇。據(jù)了解,16日早晨,哈佛大學的學生們正在進行期末考試,接到有爆炸物威脅的報告后,校方要求師生緊急撤離,期末考試被迫取消。學校校園關閉,只允許持有學校證件的師生進入。有學校的目擊者在社交網(wǎng)站上說,看到直升飛機在校園上方盤旋。哈佛遭炸彈威脅,最后卻虛驚一場。
美國當?shù)貢r間16日,美國哈佛大學四棟建筑物因受到爆炸物威脅被迫緊急疏散。經(jīng)證實當日學校發(fā)生爆炸和人員傷亡事件只是虛驚一場。哈佛大學通過學校網(wǎng)站、推特和電子郵件發(fā)布警告說,根據(jù)未經(jīng)證實的報告,校園四處地點可能有爆炸物:科學中心,薩爾樓,愛默生樓,塞維樓。請馬上撤離這些建筑。警方經(jīng)過長達6個小時的緊張搜索后,校方宣布警報解除,并未發(fā)現(xiàn)可疑的爆炸物裝置。有美國媒體報道說,有調查人員向記者透露,不排除有人惡作劇的可能。目前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已介入調查。哈佛遭炸彈威脅,不少人受到驚嚇。
爆炸罪的處罰
哈佛遭炸彈威脅,這是一件大事。要知道炸彈可是一種危害極大的犯罪道具。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殺死殺傷不特定多人、毀壞重大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我國法律規(guī)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使用爆炸、投毒、設置電網(wǎng)等危險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狩獵罪,同時構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雖然最后哈佛遭炸彈威脅是疑似有人惡作劇,但是這樣的惡作劇還是給哈佛帶來了惡劣的影響。對于這種已經(jīng)超出承受范疇的“惡作劇”,是不被允許發(fā)生的。對此,可多咨詢律師,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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