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收差評砸車
賣家收差評砸車,網(wǎng)店店主惹不得。21歲的孫某家境貧寒,好不容易靠自己的本事,積累了一筆錢,今年年初,他看中溫嶠工量具五金類的商機,就在網(wǎng)上開了個專賣店。生意還算紅火。哪里知道,前不久有個買家給他打了差評,他眼睜睜地看著生意直線下滑,覺得上天對他實在不公平。于是,11月8日和11月10日深夜,他對著停在路邊的十五輛轎車,一陣狂砸。賣家收差評砸車,可惡至極。
11月8日,一個買家因為孫某無法及時發(fā)貨打來了差評。“煩透了,不管怎么解釋,對方都不肯改!本鸵驗檫@個差評,那天網(wǎng)店沒再做成一筆生意。當天晚上,孫某躺在床上越想越不服,便偷偷騎著電動車出了門。“我看見一輛車停在路邊,就撿了地上的石塊,砸破了前座側(cè)窗玻璃。”孫某說,“我聽見車玻璃破碎的聲音,心里感到很解恨,舒服極了!毖刂芬宦废虮,停在溫嶠前洋下村、上珙村一帶的轎車、面包車,都成了孫某發(fā)泄的目標。據(jù)溫嶺溫嶠派出所蔣警官介紹,孫某當晚共砸破10輛車子,其中部分是奧迪等名車。不管怎么說,賣家收差評砸車也太過分了。
什么是尋釁滋事罪
賣家收差評砸車,于理于法都容不得。11月10日,孫某又遇到了一個差評。原因與之前相似,都是因為無法及時發(fā)貨。為了釋放苦悶,孫某又上街砸了5輛車。溫嶺溫嶠派出所先后接到多位車主報案,經(jīng)過半個月的調(diào)查鎖定了孫某。經(jīng)審訊,孫某對其尋釁滋事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賣家收差評砸車,已經(jīng)涉嫌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xiàn)形式規(guī)定為四種: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賣家收差評砸車是惡劣的違法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車子作為公民的私有財產(chǎn),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護,也常有人毫無目的地對其進行破壞,刮痕,打砸,都能傷透車主的心,很多車主就自認倒霉了,可事實上卻不應這樣。我國的人民的維權(quán)意識還不夠,也常因此而使犯罪人員逍遙法外,對此如果不明晰,可以適當?shù)刈稍兟蓭煟賮頉Q定是否可以得到補償,而不是一味的隱忍。(法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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