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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世才女李清照的再婚之謎:明清文人竟讓她“沒有”再婚
時間:2018-04-02 11:21   來源:趣歷史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曠世才女李清照的再婚之謎:明清文人竟讓她“沒有”再婚

  在丈夫趙明誠去世之后,李清照曾經(jīng)有過再婚經(jīng)歷,這事在宋人著作中多有暗示或明確記載。例如:

  一、王灼《碧雞漫志》卷二:趙(明誠)死,(李清照)再婚某氏,訟而離之。

  二、朱?《萍洲可談》卷中:本朝女婦之有文者,李易安為首稱……然不終晚節(jié),流落以死。

  三、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六十:易安再婚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啟事》與綦處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

  四、洪適《釋隸》卷二十六:趙君(趙明誠)無嗣,李又更嫁。

  五、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一:《漱玉集》一卷,易安居士李氏清照撰……嫁東武趙明誠德甫。晚歲頗失節(jié)。

  六、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十八:右承奉郎監(jiān)諸軍審計司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shù)入官也……李氏,格非女,能為歌詞,自號易安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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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趙彥衛(wèi)《云麓漫抄》卷十四載李清照《投內(nèi)翰綦公?禮啟》:……忍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才……友兇橫者十旬,蓋非天降;居囹圄者九日,豈是人為!

  在宋人著作中,我們不曾看到有誰對這種說法提出異議的。

  但是,到了明清兩朝,情況發(fā)生了變化。明代開始有人對李清照曾經(jīng)再婚張汝舟的說法提出異議,入清之后異議之聲日益響亮。至晚清時期,李清照不曾再婚之說,贊同的人越來越多,口氣越來越肯定,儼然已成定論。請看:

  一、明人徐[火勃]《徐氏筆精》卷七:《漁隱叢話》云:“趙無嗣,李又更嫁非類。”且云:“其《啟》曰:‘猥以桑榆之晚景,配此駔儈之下材’。”殊謬妄不足信……更嫁之說,不知起于何人,太誣賢媛也。

  二、清陳文述《頤道堂詩選》外集卷七《題查伯葵撰<李易安論>后》:李清照再適之說,向竊疑之……《云麓漫抄》所載《投綦處厚啟》,殆好事者為之。蓋宋人小說,往往污蔑賢者……嘗欲制一文以雪其污,苦未得暇,今讀伯葵所作,可謂先得我心。

  三、俞正燮《癸巳類稿?易安居士事輯》:……其時無學者不堪易安譏誚,改易安與綦學士啟,以張飛卿為張汝舟,以玉壺為玉臺,謂官文書使易安嫁汝舟,后結(jié)訟,又詔離之,有文案……余素惡易安改嫁張汝舟之說,雅雨堂刻《金石錄序》,以情度易安不當有此事……趙彥衛(wèi)、胡仔、李心傳等,不明是非,至后人貌為正論。

  四、沈濤《瑟榭叢談》卷下:《老學庵筆記》……放翁不曰“張汝舟妻”而曰“趙明誠妻”,可見易安無改適之事。

  五、吳衡照《蓮子居詞話》卷二:易安居士再適張汝舟,卒至對簿……反復推之,易安當不其然。

  六、黃友琴《閨秀正始集?書雅雨堂重刊《金石錄》后》:李易安作《金石錄跋》,時年已五十有二。國朝雅雨盧公重梓是書,序中決其必無更嫁事,謂是好事者為之……數(shù)百年覆盆,遂得昭雪,自是易安可免被惡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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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陸心源《儀顧堂題跋?<癸巳類稿?易安事輯>書后》:李易安改嫁,千古厚誣。

  八、李慈銘《越縵堂乙集?書陸剛甫觀察<儀顧堂題跋>后》:……張汝舟妻李氏,或本易安一家,與夫不咸,訟訐離異,當時忌易安之才如學士秦楚材者,及被易安誚刺如張九成等者,因?qū)⒋耸乱浦装?hellip;…余申而辯之,補俞氏之闕,正陸氏之誤,可為不易之定論矣。

  …………

  事實究竟如何,姑且不論(將作另文再論),看清代學者如此前赴后繼、激情澎湃地進行否定的論證,我不禁產(chǎn)生好奇:他們?yōu)楹稳绱瞬贿z余力、主張李清照不曾再婚呢?

  經(jīng)過一番考察和思索,我認為,有如下幾種可能的原因:

  首先是,明清時期道德觀念比前代更趨保守。人們對婦女尤其是像李清照那樣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婦女的再婚事實,很難認同和接受。像清人梁紹玉那樣,有“其實改嫁本非圣賢所禁”(見其《兩般秋雨庵隨筆》卷二)這樣通達認識的人不多,更多的是像明人江之淮那樣無法接受曾經(jīng)跟趙明誠“佳人才子,千古絕唱”的李清照,竟然在丈夫死后跟他人再婚,“文君忍恥,猶可以具眼相憐;易安更適,真逐水桃花之不若矣。”(見其《古今女史》卷一引)明人黃溥雖然并未反對李清照再婚說,但是他的一番話語,卻頗能道出清代那些反對李清照再婚說者的心聲:“予嘆易安,翁則清獻,為世名臣,夫則明誠,官至郡守,亦景桑榆,何為而再適耶?”(《閑中今古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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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李清照的詞在明清時期日益受到推崇。雖然李清照的詩詞才華在她年輕時代就已經(jīng)受到了若干文壇前輩的肯定,宋代的文論家也對李清照的詞贊賞有加。但是,評價大致只是:她是宋朝婦女中詞寫得最好的一位。例如,王灼《碧雞漫志》云“若本朝婦人,當推文采第一”。朱?《萍洲可談》云“本朝女婦之有文者,李易安為首稱”。到了明清時期,評價就不止這個高度了。大多認為李清照屬于歷史上少數(shù)最 的詞作者的行列,有人說,李清照是李后主的后身;或者說,李煜、李清照是詞人之正宗。

  再次是,明清一些有成就的文人對嫉賢風氣深惡痛絕。不少人在申述李清照不曾再婚觀點的時候,都有這樣一種推論:李清照之所以“被再婚”,是因為她恃才自傲,曾經(jīng)譏笑過當時的一些文人。上引俞正燮、李慈銘的觀點,就都是如此。

  我認為,明清學者之所以力主李清照不曾再婚,除了一定成分的“科學探索”之外,也不能排除他們的主觀需要,即,李清照不曾再婚,更符合他們的時代和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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