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上班第一天 廣元朝天民工冒雪送錦旗
時間:2013-01-04 18:42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毛青青
川北在線(
sanmuled.cn)1月4日綜合報道 2013年1月4日是新年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下午三時,朝天民工趙某某冒著雪花,拿著寫有“公正無私、執(zhí)法有典、農民工的保護神”的錦旗來到廣元市利州區(qū)法院,給承辦法官吳明先送來他的一份感激和謝意。
2011年6月30日,趙某某開始在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廣元某商貿城工地上班,從事搭架撤架工作,但并未簽訂書面合同。2011年12月15日,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人員與原告趙某某進行工資結算。2012年4月10日,趙某某向廣元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請,同年6月20日,廣元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作出仲裁裁決書,駁回趙某某的仲裁申請。趙某某對該仲裁裁決不服,遂訴至利州區(qū)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未與原告趙某某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理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判決被告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趙某某支付二倍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合計14227.27元。該判決有力的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作者:嚴冬梅
稿源:川北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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