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錄取未報到考生,建議的背后值得思量
時間:2021-11-22 23:46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針對網民建議“進一步加強對高考錄取未報到的失信考生處理”留言,廣西招生考試院19日回復稱,對高考錄取未報到再次參加高考的學生進一步采取限制性措施,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地方法規(guī)政策,綜合社會、學校、家長、學生等各方承載力和認可度,充分保障學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權益。(11月21日澎湃新聞)
被錄取了卻不報到,考生放高校“鴿子”的做法確實有點不地道。從網友的建議不難看出,錄取不報到的做法被視為違背志愿的“失信”行為,與誠信問題進行了掛鉤。不可否認,考生被錄取而不去學校報到的做法造成了招生計劃浪費,甚至影響了高校對所在省份招生計劃的投放。往小了說,對考生個人和家庭帶來消極影響;往大了說,是對高校計劃和教育資源浪費,這種做法確實有待商榷。
值得注意的是,未報到高考生問題不是個例,而是成了現(xiàn)象級存在。近年來雖然官方未再通報高考考生錄取不報到的具體情況,但2004年的數據顯示,2003年大學發(fā)放的錄取通知書是428萬張,真正報到的則為382萬人,也就是說有46萬人收到通知書后不去報到,未報到率高達10%以上。從地域上看,廣西、河南、江西等地的錄取不報到的考生相對較多。由此可見,該問題理應得到重視。
至于為何錄取不報到,不外乎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在相關高考志愿投檔、錄取規(guī)則的影響下,考生可能被錄取到自己不滿意的大學和專業(yè),是被調劑過去的,于是選擇放棄報到;二是考生認為自己考得不理想,自己想通過復讀再次向理想大學發(fā)起沖擊,但家里人不同意,于是填報志愿不報到是他們的權宜之計;三是極少部分考生單純就是為了走流程,以此向學校爭取“議價權”,賺取復讀獎勵。
錄取不報到的下一步就是復讀,這就要說說“復讀十二年”一事。近期,廣西一位多次放棄高考錄取資格而復讀十二年的考生受到廣泛關注。今年33歲的唐尚珺第13次參加高考,曾被廣西大學、吉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名校錄取,但都沒有去。當然,很大程度上是執(zhí)著于自己的清華夢,可也曾為600分考生給十多萬和考上清華給60萬的獎勵而折腰。把復讀當成生意,細思極恐。
由此,限制錄取未報到考生的建議值得考慮,但也要注意不能因此侵犯了考生的自主選擇權。各地在探索是否將未報到列為失信行為的時候,要兼顧公平與懲戒,完善志愿填報規(guī)則,不妨從填報志愿數量上加以限制,最大限度上減少錄取擠壓和資源浪費。廣大考生們也該明白,夢想的確不該被辜負,但機會成本也不能被忽視,名校不是成功 標簽,真的努力過,青春就沒有遺憾。(孟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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