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文明行為說“不”從我做起
時間:2019-07-04 16:16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對包括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等帶有夏季性特征的不文明行為說“不”。近日,山東濟南開展不文明行為夏季集中整治的消息引發(fā)關注。對此,濟南市文明辦相關負責人回應表示,城市文明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少數(shù)不文明行為會影響城市的整體形象,整治活動希望能夠提升整體的市民素質。(7月3日《北京青年報》)
在這樣的背景下,不少城市把“光膀子”列為不文明現(xiàn)象,拋出過整治設想。比如,從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明確對公共場所赤膊說“不”。今年5月,天津靜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分別對赤膊男子給予了處罰。即便如此,“光膀子”依然不絕于眼,頑強存在。之所以如此,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認為這只是個人生活習慣的問題,不上綱不上線,很難通過“整治”的方式徹底解決。
生活習慣與文明素質之間,并沒有天然鴻溝。生活習慣更多是從“內視角”出發(fā),而文明素質更多是從“外視角”出發(fā),如果一種生活習慣,來到了公共場所,對公眾來說成了一種不習慣甚至不舒服,這就是文明素質問題。當然,即便是文明素質問題,也很難通過“整治”畢其功于一役地解決問題。但是,并不影響對此形成共識,不能否認存在糾正的必要。
不得不承認,因沒有規(guī)范去約束,就會讓一些“壞行為”變得理所當然。就比如‘膀爺“這種事情兒,靠道德約束,基本上是沒有效果的。就跟最近一兩年發(fā)生的”霸座事件“一樣,大家都知道有違公德,但是,法理的手段不出擊,是不會有改善的。因為,絕大多數(shù)劣根性,都是與惰性相關的。
因此,在公德無法約束的情況下,適當借助法理來約束,也是沒毛病的。當然,對于“公共場所整治赤膊光膀”,也要盡可能的“宣傳為主”,切莫走向“矯枉過正”的泥潭。說到底,頑固分子還是個別人,能教育的,能打撈的,盡量去勸誡,實在不行,該管必須管。
對于不文明行為的整治主要以勸導為主,一些經勸阻不聽的行為,或是高發(fā)易發(fā)的不文明行為,也要采取曝光等方式來提高大家的關注度,提高整個社會的文明意識。(程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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