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剛剛過去,可關于出游文明的討論仍不絕于耳。5月4日下午,國家旅游局通報近期旅游不良事件,攀爬紅軍雕像的李某與辱罵游客強制消費的女導游一起入選反面典型,前者更是被列入全國游客不文明旅游名單,不良記錄將保留十年。
少年歪歪斜斜寫下幾行道歉信,可還是補救不了一時貪玩隨手拍的后果,誰讓你剛好撞在槍口上了呢?不嚴懲可能不足平輿論,更是彰顯有關方面“零容忍”打擊的決心。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3月24日才開始實施,據(jù)《辦法》規(guī)定,有不文明旅游行為的游客會被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聯(lián)合“封殺”,這就是說拉黑之后,再也不能隨隨便便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了:世界那么大,你就待著吧!
最不該的是少年“調戲”的還是紅軍雕塑,難怪存檔時效會瞬間從一至兩年拉升到勝于幾倍的十年。也正是因為這個期限爭議,理想主義人士倒不忘呼吁出臺“配套標準”、苛求程序公平,要求科學裁量。畢竟,這樣做與法不符,缺乏前期執(zhí)行的硬性與后期救濟的彈性,難以真正“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這里,我們姑且擱置不論行政機關是否矯枉過正、刻意找茬來殺雞儆猴,不妨先看看有關方面出此下策、迫不得已的初衷吧!其實,以條文來規(guī)范管理游客行為,這并不是頭一次。2013年《旅游法》頒布實施后,“文明旅游”至少已經(jīng)在面上被納入法律層面,日常旅游中,各種“文明旅游須知”的規(guī)勸更是處處可見,可成效如何?從近年來旅游投訴攀升的數(shù)量就可看出。具體到雕塑被“非禮”的亂象,已然成為旅游文明失范的重災區(qū),再不下狠招治治,對精神文明建設恐怕貽害無窮。這不,昨天還爆出陜西華清池景區(qū)的楊貴妃沐浴像除了被攀爬外,還遭到游客“摟腿”、“胸襲”,一旁工作人員上前制止時,甚至反被斥罵“花錢進來為什么不能摸”。
當然,促進游客文明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除了軟硬兼施、懲戒加大、配套跟上外,還值得弄清的一個問題是,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因何而起?不能排除有些事始于游客權利缺失,或是本身景區(qū)的布置就不合適,例如非擺一些雷人的雕塑來嘩眾取寵。但是,以“游客黑名單”來倒逼旅游新風,要想不流于形式,在短時間內(nèi)出治理效果,就需要具有威懾力的舉措,來守護文明的底線,起到素質教育的作用。如若個人不服處罰,完全可以進行行政訴訟,沒必要以個案來做負面夸大,抵消一個制度全部的社會紅利。
文/向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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