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粉絲告林志穎案開庭 明星要愛惜自己的羽毛——稿源:財訊網(wǎng)
方舟子的打假,明星林志穎與其經(jīng)營的膠原蛋白被推向了輿論的風波口。林志穎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林志穎粉絲訴“愛碧麗”生產(chǎn)商一案雖然還沒有宣判,但是法官已經(jīng)有“該案系典型的虛假宣傳案例”的說法,很可能判粉絲勝訴。
明星之所以是明星,是因為知名度高,有大批的粉絲。身上有著明星的光環(huán),就應該行為慎重,不能逾越了倫理和法律邊界,不然,很可能會導致“一著不慎滿盤皆輸”的局面,天鵝沒有了羽毛,還能成為天鵝嗎?
背景新聞
此前,林志穎的粉絲吳某將上海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稱自己購買的該公司生產(chǎn),并由林志穎代言的愛碧麗膠原蛋白飲品并不具備美容功效,因此要求索賠精神損失費和公開道歉。
昨日,該案在上海市松江法院開庭,法院表示被告公司利用林志穎的明星效應進行虛假宣傳,已經(jīng)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但法院并沒有當庭宣判結果。對此,記者聯(lián)系到林志穎經(jīng)紀人鐘雨橙,她表示:“此事全由律師處理,現(xiàn)在還不到道歉的時候,等最后的結果。”
昨日法院雖未當庭宣判,但法官表示:“被告利用明星效應,做出了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行為,該案系典型的虛假宣傳案例。”(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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