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制(北中南美洲) :商務艙/桂冠艙/皇璽桂冠艙 ,兩件,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70磅),單件單邊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58公分(62吋) ;長榮客艙/菁英艙,兩件,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28公斤(61磅),單件單邊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58公分(62吋) ;經(jīng)濟艙 ,兩件,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23公斤(50磅) ,單件單邊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58公分(62吋) ;*不佔位嬰兒(不論艙等) ,一件,每件行李重量與同艙等成人之額度一樣。 ,單件單邊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58公分(62吋) 。
*註 :
在計重制航段上,持長榮客艙/菁英艙機票的旅客其機票顯示的行李額度為20公斤,可再多享5公斤的行李優(yōu)惠,總共託運行李的額度為25公斤(55磅)。此優(yōu)惠不可轉讓至其他航空公司所飛行的航段,亦不可轉加在計件制航段行李額度的重量上。
一般來說,上述行李規(guī)範僅適用於搭乘長榮航空執(zhí)飛班機或是整段行程中其最遠點是以長榮航空為最主要的航空公司。如果行程中斷有停留點或持兩套票以上,行李額度有可能改變,請依照您機票上的行李額度為準。
對於不佔位嬰兒,可選擇將攜帶之折疊式嬰兒車、攜帶式搖籃或安全座椅,當成另一件免費託運行李或於客艙空間允許之情況下當成手提隨身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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